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4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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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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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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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乐林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器件壳体120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09第0034号 |
202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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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司苏州大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09第0035号 |
202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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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市金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07-320509-89-01-734520年回收利用90万吨循环材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09第0036号 |
202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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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吴江市金童机械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金属面夹芯板6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09第0037号 |
2026-3-4 |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