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现对拟2024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调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相关信息反馈至邮箱zhc@hbj.suzhou.gov.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2-68358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