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发〔2023〕44号)、《吴江区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12-60905761
邮 ⠂ 箱:wjhbj_jhk@126.com
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
审批决定文号 |
|
1 |
年产电梯轿箱龙门架2万套项目 |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吴越中路204号 |
苏州市御云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
苏州恒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苏环建诺[2026]09第0020号 |
|
2 |
2505-320573-89-05-494064年产智能充电桩2万个及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外壳1万套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黎民北路369 号 |
苏州高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苏州绿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苏环建诺[2026]09第0021号 |
苏州市御云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高硕苏环建诺〔2026〕09第0021号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