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16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单位清单
审批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
  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的期间。
提示:列表显示数据与登记数据一致,共计2张
序号 区域 项目名称 施工地址 施工单位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内容
1 姑苏 新建公园路19号大楼项目(不含外装及智能化) 公园路19号 江苏永创建设有限公司 2/16 22:00 2/17 0:00 装卸建筑材料;
2 新区 苏地2014-G-70号地块二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苏州高新区狮山街道狮山桥北、运河路东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5 22:00 2/17 6:00 浇灌作业名称砼浇筑(预计浇灌混凝土方量: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