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张家港市金凤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张家港市金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0512-65216031;邮 箱:sstc@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张家港市金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
2.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3.项目申请单位:张家港市金凤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项目位于飞翔医药产业园慕台路双湾路交界东南侧,厂区占地面积约35亩,专业配套处理飞翔医药产业园生产废水及少量生活污水、商业废水,设计处理规模0.36万t/d,尾水排放总规模0.36万t/d(131.4万t/a)。尾水经管道输送排入人工湿地处理后最终入走马塘,入河排污口位于走马塘北侧、“张家港市废污水总管线入河排口”东侧1km处,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0°38'15.359",北纬31°43'29.215",出水水质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江苏省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等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并按照排放限值从严的原则执行。入河排污口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超过:化学需氧量65.7t/a、氨氮6.57t/a、总氮19.71t/a、总磷0.657t/a、甲苯0.02628t/a、挥发酚0.2628t/a、氰化物0.00526t/a。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