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15万米管道修复内衬材料生产项目 |
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兴路27号32幢1层 |
艾博智慧(江苏)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炬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艾博智慧(江苏)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9月,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兴路27号32幢1层。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劳动定员20人,8小时2班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间4800小时,租用张家港市沙洲新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业厂房1993.87平方米,生产规模为15万米管道修复内衬材料生产项目(CIPP 光固化软管)。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接管至张家港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废气:本项目灌装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管道收集通过25m高P1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合理布局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3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无 |
|
2 |
张家港圆点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瓶盖生产新建项目 |
张家港市乐余镇乐中路3-9 号 |
张家港圆点塑业有限公司 |
苏州远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乐中路3-9号,投资500万元,租用张家港明诚车业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6137.18平方米,从事塑料瓶盖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瓶盖8000万个。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P1)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