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南园宾馆有限公司带城桥路99号十全街657-69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872561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建设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南园宾馆有限公司带城桥路99号十全街657-693号建设项目 苏州市姑苏区带城桥路99号十全街657-693号 苏州南园宾馆有限公司 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锅炉房占地面积10平方米,新增2台1.5吨/小时 的燃气热水锅炉(一用一备)用于宾馆热水供应。 施工期:项目建设施工期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运营期: 废水: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软水制备弃水、锅炉排水(降温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进入福星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燃气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噪声:合理布局各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 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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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