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5112902、0512-65111164;邮箱:fsc3@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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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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闳康技术检测(苏州)有限公司扩建1台工业CT装置项目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中国科学院纳米科技产业化基地5区2号楼101 |
闳康技术检测(苏州)有限公司 |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公司收送样品暂存区西侧扩建1台nanoVoxel 5000型工业CT装置(该装置配备2个X射线管,1号X射线管的最大管电压为300kV、最大管电流为3mA,额定功率为350W;2号X射线管的最大管电压为160kV、最大管电流为1mA,额定功率为25W;2个X射线管不能同时出束,工作时每次仅开启1个X射线管;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对电子元件的检测工作。 |
主要环境影响:X射线。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严格执行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要求。(2)本项目拟扩建的工业CT装置辐射防护屏蔽落实设计要求,辐射防护效果满足相关标准。(3)本项目拟扩建的工业CT装置按照要求配备门机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急停按钮、钥匙开关、监视装置、固定式剂量报警装置及通风装置等并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行。(4)配备必要的巡测仪及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5)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有资质部门监测个人剂量。(6)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辐射防护负责人及辐射工作人员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相应专业类别考核后方可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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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