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审议《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三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春林主持会议。
工作方案围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园区和基层等工作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服务企业专项工作上,注重从企业“找服务”向政府“送服务”转变,重点做好强化“绿色金融”支持、提升审慎监管保障、加强重点企业服务、完善企业诉求闭环工作;在服务项目专项工作上,以项目竣工投产为核心目标,重点做好各级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开展环境总量要素保障工作;在服务园区和基层专项工作上,统筹做好为园区和基层“赋能”“减负”,重点做好深化环保改革、深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夯实高质量发展底座。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紧紧围绕企业、项目、园区和基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所需、所盼、所愿,营造出更有温度、更有效率的营商与绿色发展环境,显著增强企业、园区和基层的满意度与获得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支撑。
会议要求,要认真抓好工作方案落实,抓实抓细“三服务”工作。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常态化推进“三服务”工作,建立“三服务”工作行动支部,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要加强调度闭环管理。建立“问题收集-及时交办-限时办结-确认销号”的闭环机制,充分用好“重大项目集中平台”,不断提升项目快速响应保障能力。三要开展集中服务。全系统党员干部要积极开展服务走访,不断推动问题解决,破解企业痛点、推动项目落地、解决基层难题。四要注重总结推广。要及时总结“三服务”工作成效,充分挖掘并宣传推广“三服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营造生态环境部门全力落实“三服务”的浓厚氛围。
派驻纪检组组长,驻市监测中心主任,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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