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自《苏州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以来,苏州市累计收缴近三千万元补偿资金,截至目前已补助全市各板块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资金合计近两千万元,有效支持苏州强化流域共治,推动水环境持续向好。
据介绍,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作为苏州市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上的积极尝试,以跨界断面水质指标和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以市级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100%为工作目标,是一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超标、谁补偿”原则,结合流域特征、污染贡献度和区域经济水平,在苏州各板块间建立的横向补偿制度。目前考核清单中涉及补偿断面已全面覆盖全市所有国省控断面,补偿方案细化责任区划分,致力于为补偿核算提供可靠依据。
截至目前,今年已下达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近两千万元,支持全市水污染防治项目15个,带动板块项目年度投资总额近两亿元,综合推进全市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生态修复、水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工作,助力我市水生态环境的修复与保护。
其间,苏州财政部门规范资金缴纳划拨程序,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措施。推动建立动态项目库机制,实现资金和项目精准衔接,同时加强对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督考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高效。此外,通过引入专家评审机制,提升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运行透明度与公信力,进一步激发各板块水环境治理积极性,带动各板块生态河湖项目建设,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苏报融媒记者陆晓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