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常熟市董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迁移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0512-6521603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常熟市董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迁移工程
2.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3.项目申请单位:常熟市董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熟市董浜污水处理厂位于董浜镇工业园区华强路6号,厂区占地面积13800平方米,现有一、二期总设计处理能力1万t/d,入河排污口位于盐铁塘。本次常熟市董浜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迁移工程实施后,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开展分质分线提标改造,其中A组流程针对金属加工、表面涂装、电子行业废水,设计处理能力0.5万t/d;B组流程针对印染废水,设计处理能力0.5万t/d。两组水处理线分开监测,实行水量水质双管控,两组处理流程出水分别达到各自出水浓度控制要求后,汇入厂内尾水排放总管最终由迁移后的金泾塘西岸入河排污口排入金泾塘。入河排污口排放规模1万吨/天(365万吨/年),坐标东经120°56′33.44″,北纬31°39′30.37″,A、B组处理流程出水(B组总氮、总磷除外)常规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C标准(为落实“常熟市印染企业自建污水站以及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排水量>90%的污水处理设施,总氮总磷排放标准在现状基础上削减一半”相关要求,B组处理流程出水总氮≤6mg/L、总磷≤0.25mg/L)。A组处理流程出水特征因子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氟化物、总氰化物及其他未列明特征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组处理流程出水特征因子苯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标准,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表2直接排放标准,硫化物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直接排放标准。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浓度限值依据A、B组处理流程相应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及对应废水排放量加权确定,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超过COD182.5t/a,氨氮14.6t/a,总氮32.85t/a,总磷1.37t/a,总铬0.18t/a,六价铬0.09t/a,总镍0.09t/a,氟化物2.74t/a,总铜0.91t/a,总锑0.09t/a,总氰化物0.37t/a,苯胺0.91t/a,硫化物0.91t/a。本项目建成投用后,现有盐铁塘入河排污口停用拆除。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