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五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湖泊总磷问题突出,太湖、阳澄湖、淀山湖、昆承湖等湖体长期处于Ⅳ类或以下水平。阳澄湖沿湖餐饮废水、水产养殖、支流支浜等治理措施不实、力度不够。澄湖高密度养殖和野蛮捕捞严重破坏湖底自然生态系统。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一)重点推进湖泊治理攻坚,围绕总磷改善淀山湖、昆承湖、元荡、澄湖“一湖一策”,进一步收严通湖河道总磷标准,推动湖泊总磷改善。
(二)2022年制定阳澄湖水质三年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入湖支流支浜、排污口、沿湖餐饮、养殖等污染治理。
(三)制定澄湖生态渔业发展方案,实现澄湖生态渔业健康有序发展。在澄湖生态渔业发展方案未完成前,停止湖区一切放养行为。调整捕捞方式,全面取消使用底拖网捕捞工具,改善湖底自然生态系统。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确保渔业作业方式和工具合法合规。科学指导生态养殖方式,认真落实“三不原则”(不投饵、不施肥、不用药)自然生态养殖模式。
四、目标任务
推动湖泊水质持续改善并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澄湖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方案,科学确定放养品种、规格和密度,规范捕捞方式等,实现澄湖生态可持续发展。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苏州市高度重视,持续聚焦湖泊总磷治理难题,全面推进太湖综合治理和重点湖泊“一湖一策”治理攻坚。
1.全市重点湖泊全面落实“一湖一策”治理方案,收严通湖河道总磷控制要求,并通过强化考核压实治理责任。系统排定湖泊治理工程,项目化、清单化方式推动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2.落实阳澄湖水质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收严通湖河道总磷目标要求,沿湖周边相城区、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排定重点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实施入湖支流支浜、排污口、沿湖餐饮、养殖等污染治理。实施阳澄湖水生植被修复试点项目,持续发挥生态效益。
3.制定《农发集团澄湖养殖管理实施方案》、《农发集团澄湖养殖日常管理制度》,开展澄湖生态资源调查,合理确定年度放养鱼种和密度。强化部门协同,对澄湖增殖放流捕捞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初步形成澄湖生态长效管理机制。
“十四五”以来,苏州市重点湖泊水质持续改善,太湖、阳澄湖、昆承湖、澄湖等相继达到Ⅲ类;元荡治理也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水质有望达到Ⅲ类;淀山湖中断面水质持续改善,稳定达到Ⅳ类。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确认,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7日)向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65216031
电子邮箱:sstc@hbj.suzhou.gov.cn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