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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璜泾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公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4-22 16:40 访问量: 【字体:

我局拟对太仓市璜泾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202 5 4 22 日至 2025 4 28 日)。

联系电话: 0512-65 216031

邮     箱: sstc@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1. 项目名称:太仓市璜泾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

2. 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3. 项目申请单位: 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 项目概况: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太仓市璜泾镇工业污水处理厂 新建 工程 项目位于 太仓市璜泾镇 岳鹿路和钱泾塘路交叉口东北方向,市新阳化纤、春翔针织公司后方, 设计规模 1.0m3/d 尾水排放量 1.0m3/d 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 累沟与新泾交汇口上游 100m 尾水经累沟、新泾配套生态安全缓冲区净化后入关王塘和钱泾,最终汇入长江太仓鹿河保留区(右岸) 入河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为 东经 121°5′7.332″,北纬31°40′52.682″ ,尾水中 重点 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总磷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1 中一级 A 标准,氨氮、总氮满足《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2-2018) 中规定的更严标准;特征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2 、表 3 标准 其中氟化物执行标准为 1.5mg/L ,氰化物执行标准为 0.2mg/L ,锑执行标准为 0.08mg/L ,锡执行标准为 5mg/L ,铜执行标准为 0.3mg/L 入河排污口 重点 污染物年排放量不超 化学需氧量 182.5t/a氨氮14.6t 总磷 1.825t总氮43.8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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