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各地按照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经综合考评,2015年度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张家港市94.05分、常熟市95.29分、太仓市93.34分、昆山市89.16分、吴江区94.63分、吴中区95.29分、相城区93.15分、苏州工业园区94.80分、苏州高新区95.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