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先后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州市高污染燃料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治理项目700余项,投资近800亿元;完成44家电力企业(148台燃煤锅炉)、4家钢铁企业、10家水泥企业、5家平板玻璃企业提标改造;整治2000余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占比60%以上;淘汰黄标车73521辆。2015年,苏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6.9%,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了17.1%,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7%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