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苏州市企业自查自纠服务平台”公益广告拍摄、投放
二、购买方式
定向委托
三、承接主体
苏州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四、 合同金额
200000元
五、 服务内容
1、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局短视频: 拍摄制作1条。
2、拍摄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益宣传片,宣传片于每日18: 28播出,播出30次,新闻联播前(限时) 播放完毕,具体播出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苏州广电地铁媒体官推: 8块灯箱广告,持续宣推8周,具体宣推日期为: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
七、反馈及投诉方式
联系电话: 69156123
业务投诉电话: 6511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