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2021年苏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
二、购买方式
政府招标采购
三、承接主体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同金额
78.6万元
五、服务内容
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督促企业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提出危险废物在产废单位的贮存量、贮存时间等方面要求,提供相应的依据。
(1)对200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核查,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一是核实危险废物贮存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执行,是否做到专库专用,并分区分类贮存各类危险废物。二是核实企业危险废物实际产生、贮存、处置情况是否与环评相一致,是否如实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工作,重点核实申报库存情况与实际库存的一致性。三是核实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利用和非法转移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填写《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提交企业问题清单,指导企业做好问题整改方案,组织开展企业问题整改“回头看”,出具核查报告。此次核查要重点关注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在贮存、处理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及管理对策建议(不同种类危险废物的最大贮存量、贮存时间等),建立起一套针对不确定性的、潜在的危险废物风险排查工作模式,帮助企业确认不能确定是否为危险废物或不确定危险特性的产物进行判别,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并根据核查情况编制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专题报告,专题报告需对不同种类危险废物的贮存量、贮存时间等方面提出要求。
(2)对40家申(换)领换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组织3名专家(含1名安全专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技术复核,出具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已组织开展审查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换)领企业,完成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核查,出具技术审查报告)。
六、公示时间
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3日
七、反馈及投诉方式
联系电话:65118261
业务投诉电话:65112807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