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苏州市环保实验室、环境监测中心等业务用房绩效自评价项目”承接主体经考察、核实、评估,确定为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接。项目合同金额为18万元。
特此公示。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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