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新媒体宣传活动”项目承接主体经考察、核实、评估,确定为苏州名城信息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0万元整,服务内容为策划开展生态环境文化传播活动、生态环境铁军形象推广活动、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活动三大系列活动,并形成海报不少于20张,短视频不少于5部。
特此公示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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