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2025年度苏州市伴生矿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督性监测。
二、承接主体
南京瑞森辐射技术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三、验收完成情况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督性监测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230号)及合同要求,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1家伴生矿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督性监测工作,出具监测报告共2份,验收合格,达到预定目标要求。
四、反馈及投诉方式
联系电话:0512-68700021
业务投诉电话:0512-65112807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