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65637831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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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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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汽车LED车灯电子控制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见链接 |
苏环建〔2026〕06第0008号 |
202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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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苏州市博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200吨硅胶制品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见链接 |
苏环建〔2026〕06第0009号 |
202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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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苏州科特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环保专用设备(MABR组件)200套、紫外光固化软管120千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见链接 |
苏环建〔2026〕06第0010号 |
2026-3-9 |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