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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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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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再生资源分拣破碎项目 |
江苏省乐余镇东兴村203 号 |
张家港传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苏州远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张家港临江绿色产业园乐余镇东兴村203号,租用厂区5352平方米,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全厂每年分拣破碎再生资源9万吨。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装卸粉尘经雾炮车降尘处理,投料、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排放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