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常熟市方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陶瓷毛坯制品、陶瓷件生产项目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2813827
电子邮件:cshbjh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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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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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陶瓷毛坯制品、陶瓷件生产项目 |
常熟市虞山方桥路18号 |
常熟市方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汉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陶瓷毛坯制品1000吨、陶瓷件800吨 |
废水: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混喷雾干燥工序产生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水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合工序粉尘、着色探伤废气,混料、筛分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桶、废活性炭、探伤废液、清洗废液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 “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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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