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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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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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品结构调整二十辊轧机技改项目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冷轧厂区内 |
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为提升高牌号无取向硅钢质量及规格,本项目在原有老厂区内将现有的六辊单机架可逆轧机(包括入口设备、轧机机架、换辊设备、出口设备及其他附件)原地改造为二十辊单机架可逆轧机(主要设备包括入口设备、轧机本体、出口设备、称重装置、全自动打捆装置、乳化液系统、液压系统、润滑系统、气动系统等),项目改造后高牌号薄规格无取向硅钢的年产量为8万吨。 |
1.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2.本项目冷轧油雾废气经油雾过滤器处理后通过25 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按报告表所列标准执行。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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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热卷板一车间高品钢产品结构调整升级改造项目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厂区内 |
江苏沙钢钢铁板有限公司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为了完成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提升高品钢比例,拟对热卷板一车间生产线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主要对加热炉进出钢设备、高压水除鳞系统、粗轧R2更换附属立辊、精轧增加附属立辊、精轧机机架间设备、轧后冷却系统、卷取机及钢卷运输线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5#库增加输送辊道。技改完成后形成无取向硅钢和冷轧基板约80万吨的生产能力,技改前后全厂产能不发生变化。 |
1.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2.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技改后热卷板一车间1#加热炉燃用净化后的煤气后产生的废气经过80米高排气筒排放;2#加热炉燃用净化后的煤气后产生的废气经过80米高排气筒排放;3#加热炉燃用净化后的煤气后产生的废气经过80米高排气筒排放(煤气侧排口);3#加热炉燃用净化后的煤气后产生的废气经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4#加热炉燃用净化后的煤气后产生的废气经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4#加热炉燃用净化后的煤气后产生的废气经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轧废气经过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9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按报告表所列标准执行。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