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严格依法保护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及十个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府办[2014]73号)要求,请各地组织对2014年苏州市33件市级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十个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填写突出环境问题验收表(附件一),并按实际提供每件问题整治情况报告、监测验收报告、图片照片等相关资料,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局,我局将进行后督查。
经研究,2015年苏州市政府继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今年我市整治重点为:一是超排废气、废水污染源以及区域性的大气污染问题和流域性的水污染问题;二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环境信访问题;三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久拖不决的环境污染问题。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请各市(区)环保局对本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一次系统的分析、梳理、排查工作,于2015年1月20日前确定整治名单,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不少于20个,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不少于15个,姑苏区不少于5个。并填写《苏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情况表》(附件二)上报市环保局,由我局报政府集中开展整治。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伟,张楚,电话:65238970
传真:65237639; E-mail:szepi@126.com
附件一: 突出环境问题验收表
附件二:苏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情况表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