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拟进行水流感知示踪粒子系统采购(项目编号:SZEMC-2025HW011),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
1.内容:详细明细见附件1。
2.预算:¥95000元(玖万伍仟元整)。
3.具体要求:
(1)用途:基于北斗轨迹追踪的水流感知示踪粒子系统,结合北斗定位、传感器集成及4G实时通信技术,通过地图展示浮标漂流轨迹,支持历史轨迹回放与对比分析。
(2)性能指标要求:硬件性能要求:选用高强度复合材料保障抗冲击和抗倾覆能力;北斗系统作为定位技术,定位精度达到≤0.5米;配备4G短报文模块;具备动力系统并可调节入水深度;可扩展水质参数传感器集成;高容量锂电池组合,确保能够支持连续工作续航时间大于15天。
配套软件系统性能要求:适配国产操作系统,如麒麟、鸿蒙等,内置地图信息,实现漂流定位轨迹生成与展示功能。
(3)质量保证:硬件及耗材须为全新原装合格正品,有原厂授权,质保期至少1年;软件系统服务期内无故障,系统异常,应急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示踪粒子为易耗品,为尽量提升重复利用率,在定位有效工作期间,若示踪粒子靠岸、或完成定位任务且条件允许情况下,安排工程师提供免费回收服务。
(4)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集成完成。
(5)验收标准:示踪粒子正常工作期间,漂流定位轨迹生成与展示功能不可中断超12小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连续续航时间不能少于15天;以上为检验合格标准。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到货集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一个月内付清剩余尾款。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材料组成:
(1)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附件2报价单内容);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参加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员为经办人员(即委托代理人员),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员(即委托代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7:00,以收到材料为准,在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报价方式:本项目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或电子报价材料。纸质报价材料或电子报价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纸质报价材料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无效。电子报价材料须为加密压缩包文件,设置密钥,并提供解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若文件未加密或无法解密,视为无效报价材料。
(3)提交方式:
①纸质报价材料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或快递方式):
提交地点: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B栋实验楼B504办公室。
②电子报价材料邮件提交:
邮箱:szemc_cg@jshb.gov.cn。请注明报价项目,投标单位及解密联系人。
(4)接收人:袁希,电话:0512-68338011。
3.其他要求:
(1)价格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2)报价单需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4、报价解密时间:2025年10月14日9:30-10:30。请报价解密人按时接听解密通知电话,逾期视为放弃响应。
三、成交规则:
本项目根据采购领导小组推荐结果,按照符合采购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公告期:本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12-68260156;监督邮箱:szemcbgs@jshb.gov.cn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