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苏州市环保局将继续开展“局长接访日”活动,现将2014年3月份起的接访日程安排及接访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接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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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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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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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勐(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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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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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仁新(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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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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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武(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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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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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振东(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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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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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青(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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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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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勐(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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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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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维民(太湖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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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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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仁新(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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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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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武(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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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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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振东(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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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访地点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3号楼1楼“市环境违法举报中心接待室”。地址:苏州市道前街170号。
三、接访受理范围的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
受理事项:
1、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
2、多次上访均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环境问题;
3、环保部门行政不作为、违法行政等问题;
4、对我市环保事业的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不予受理事项:
1、未向属地环保部门反映而直接向我局越级信访的事项;
2、已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按规定仍在处理期限内的信访事项;
3、应当通过或已经进入司法途径的涉法涉诉事项;
4、信访主要诉求涉及拆迁、赔偿的事项;
5、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规定不属于环保局职权范围的事项。
社会公众可以提前和我局信访办预约来访,预约电话/传真:0512-69157123,电子邮箱:szepixf@126.com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