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苏苏州金堰110千伏变电站2号3号主变扩建工程等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5111164、0512-65112902
邮 箱:fsc3@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江苏苏州金堰110千伏变电站2号3号主变扩建工程 |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创苑路南侧、福泾田路西侧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扩建110kV金堰变电站,户内布置,本期新增3号主变,容量为63MVA,同时将2号主变容量由50MVA增容至63MVA,电压等级110/20kV;在3号主变20kV侧配置2×6Mvar电容器。110kV出线前期已全部建成,本期无扩建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2)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施工;(4)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2)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电气设备、物料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不超载,严格控制车速;(3)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围挡达标、防尘覆盖达标、车辆冲洗达标、清扫保洁达标、湿法作业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4)严格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的TSP和PM10浓度限值,施工单位需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 3.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前期站内污水处理装置接入站外市政污水管网。(2)变电站施工主要为设备拆除和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较少,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夜间不施工;(2)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3)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设备安装无高噪声施工设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主变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由及含油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相关电气设备由电力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二、运行期 1.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声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1m处63.7dB(A)),减少变电站运营期噪声影响,站内建筑物合理布置,本期仅在预留主变室及散热器室内安装设备,确保变电站的四周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3.生态保护措施: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4.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前期站内污水处理装置接入站外市政污水管网。本期不新增巡检工作人员。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一般固体废物: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期不新增巡检工作人员。(2)危险废物:变电站运行过程中,因铅蓄电池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更换时会产生废铅蓄电池;变压器维护、更换过程中可能产生废变压器油。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暂存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处暂存,在规定时限内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转移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设置了废铅蓄电池暂存场地,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管理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实时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相关信息,实施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本项目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本项目拟扩建110kV金堰变电站设有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可容纳单台主变全部油量。主变下方均设置事故油坑,单台主变油坑有效容积为12m3,作为挡油设施容量满足设备油量20%的要求。事故油坑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已建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已采取了防渗防漏措施,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单位需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扩建内容,完善前期变电站已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并将本项目扩建主变的变压器油纳入应急预案中的风险源中。 |
/ |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