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8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8日-5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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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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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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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家港市荣志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普通机械及配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82第0057号 |
2026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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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家港钰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纸制品印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82第0058号 |
2026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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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家港丰瑞喷雾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82第0059号 |
2026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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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优鸿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82第0060号 |
2026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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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张家港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复合材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82第0061号 |
2026年5月8日 |
苏环建〔2026〕82第0057号
苏环建〔2026〕82第0058号
苏环建〔2026〕82第0059号
苏环建〔2026〕82第0060号
苏环建〔2026〕82第0061号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